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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文日期:2008-05-13 00:00:00 点击量: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5月6日下午,教育部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主持会议。


 

  周济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当前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形势。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同时是中华民族百年企盼的北京奥运之年。高校招生考试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大事,人民群众深切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把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作为硬任务来抓,务求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而努力。



  周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开展招生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维护了良好的考风考纪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他强调,在成绩面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麻痹,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2008年高考人数和录取人数都进一步增加,组织管理工作压力大,社会环境日趋复杂,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


  周济要求做好2008年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必须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平稳推进改革、全面优化服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一是严格考场管理,确保良好秩序。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武警、信息产业、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团伙作弊,治理网上有关高考的有害信息,强化对考风薄弱地区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考生和人员,对参与、组织、纵容考生在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作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要依法严惩。二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各类招生信息及时、广泛、准确地向考生和家长公开,使招生工作经得起社会质询和检验。重点治理部分高校委托中介或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的违规招生行为,对进行欺诈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惩处。三是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深化高考内容的改革,更加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精心组织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高职单独招考改革和高中新课程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吸收和推广各省采取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公开征集志愿等成功的经验,使录取方式更加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有利于促进投档录取公平。四是优化服务,让考生和社会对高考更加满意。招生战线要为考生参加考试、选择志愿、掌握录取信息等提供便捷、清晰、有效的咨询和帮助;进一步完善招生信访接待、仲裁、监察等办法,妥善处理高考期间各类信访案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对各自战线提出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有关高等学校负责人,以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省级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县也设立了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