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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生源新生办理农转非证明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0-08-24 00:00:00 点击量:

各上海市生源新生:

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通知(通知全文附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被我校录取的上海市生源新生办理农转非证明。请有关新生及时办理。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

上海市生源办理农转非证明手续的通知

 

各外省市普通高校:

为了方便、快捷地做好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市生源办理农转非工作,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04]323号),经研究决定,2010年上海市考生被贵校录取后办理农转非证明手续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对象: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市生源新生

二、办理地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大沽路100号,人民广场西南侧,靠近黄陂北路,可乘坐多种公交、地铁到达人民广场附近)

三、办理时段出具以下材料:

1、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户口簿》;

3、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时间:

201081930期间,每周星期二、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丁老师  毛老师

联系电话:2311673923116818

请贵校将以上信息及时告知需办理农转非证明手续的上海市生源新生。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