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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外考生)
发文日期:2016-01-12 00:00:00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江南名城——芜湖,学校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是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13年被教育部与安徽省政府确立为“省部共建”重点大学。

美术学院创建于1943年,是安徽省建立最早的美术类人才培养基地。美术学专业于1984年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美术学院各专业首次实行大类招生,分为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音乐学院始建于1943年,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四个本科专业。 音乐学专业2008年入选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9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列为第四批全国高等教育特色学科建设点。舞蹈表演专业是安徽省最早创办的本科舞蹈专业,专业教师均来自于全国著名专业舞蹈院校。学院还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并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硕士(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科教学(音乐)等五个硕士专业方向。其中,音乐学硕士点是全国第一批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之一,也是安徽省最早获准授权的音乐学硕士点。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于2010年,摄影专业于2000年开设,为安徽省最早开设的摄影本科专业,也是国内较早开办的摄影本科专业。动画专业于2004年开始招生,近年来,动画专业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实践教学成果。2013年度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参赛作品累计700多件,共获得4项国家级大奖,77项省级奖项,36项市级奖项。获批国家专利70余项。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后,摄影和动画专业纳入其中。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省份

拟招生计划数

美术学院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

山东、江苏、江西、河北、福建、广西

48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山东、江苏、江西、河北、福建、广西

63

音乐学院

音乐学

山东、江苏、江西、湖南、辽宁、云南、广西

40

舞蹈表演

山东、湖南、辽宁、云南、广西

25

新报与传播学院

摄影

山东、江苏、河北

15

动画

山东、江苏、河北

1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西、四川、浙江、山西

16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2016年,我校将扩大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的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其余各省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等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音乐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参加校考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江苏、江西、河北三省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广西、福建、山东三省只招艺术文科生,不招艺术理科生。考生报名时,应分类报考,分别为美术设计类、动画摄影类、音乐学、舞蹈表演,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

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 点

专业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江西

南昌大学

网络报名

1月26日

详见当地考点通知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5-16日

2月18日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1月19-20日

1月22日

江苏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网络报名

1月29日

山东

济南市招办

网络报名

2月18-19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17-18日

2月20日

实行网络报名的省份,考生须登录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网站查询报名时间。

四、专业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

科目

画 纸

考试方式

分值

素描

8K画纸

头像默写

100分

色彩

8K画纸

静物默写

100分

(二)音乐学专业

专业考试包括技能考试(声乐或器乐,占专业总分80%)和乐理与练耳考试(占专业总分20%)。其中技能考试总分包括现场技能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

1、技能考试(80分)

(1)现场技能面试:演唱或演奏自选作品1首(占技能考试总分60%);

(2)录像评分:本校招生组对现场技能面试予以录像,并带回学校复审评分(占技能考试总分40%)。

2、乐理与练耳考试(20分)

在考点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间约为一个小时左右。

(三)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分现场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其中现场面试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60%,录像复审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40%,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现场面试内容包括基本功测试和舞蹈表演测试。

1、舞蹈基本功(50分)

(1)舞蹈基本条件(包括形象、身高、体重、软开度、弹跳,30分)

(2)舞蹈技术技巧(跳、转、翻,无规定动作,20分)

2、舞蹈表演(50分)

(1)舞蹈作品(3分钟以内,35分)

(2)即兴舞蹈(15分)

考试服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袜、连体服、舞蹈鞋,男生穿舞蹈衣、舞蹈裤、舞蹈鞋,自备舞蹈作品音乐和表演服装。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六、学费标准:2015年我校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收费标准5000元/人·年,上述其他专业7000元/人·年;201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七、成绩发布: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考生成绩按生源省份和专业类别分别排名,报考美术设计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各专业;报考动画摄影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动画和摄影专业;其他艺术专业成绩适用于报考相应专业。

成绩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077、5910161;美术学院0553-5910565;音乐学院0553-3869376;新闻与传播学院0553-5910916。

招办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