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政策 >> 正文
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发文日期:2016-02-22 00:00:00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江南名城——芜湖,学校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是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13年被教育部与安徽省政府确立为“省部共建”重点大学。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之一。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项目:武术、田径;

招生计划数:共55人。该招生计划数面向全国,不分省。分项目招生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本招生简章规定项目体育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专项考试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考生于2016年3月1-20日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依次点击“网上报名”、“安徽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填好相应栏目。

网上缴费:考生于2016年3月21日~24日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zfpt.ahnu.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使用指南见:http://cwc.ahnu.edu.cn/546/view/139288

网上未能完成缴费的考生,在考试报到时现场缴纳。

四、专项考试

(一)报到时间:2016年3月25日14:00-17:00。

(二)报到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

(三)报到材料:参加专项考试的学生在报到时交验文化统考的考生号、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公示证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网址http://jsdj.sport.gov.cn,查询到本人等级信息后打印。)、运动成绩证明[本简章第二条第(一)、(二)小条所述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递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1份存档。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四)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26日

2、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体育学院(花津校区北大门内)。

(五)考试内容:考生获得等级运动员资格的专项。

(六)评分标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6版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

五、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二是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考试报到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

(二)凡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及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工作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测试。

(二)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高水平运动员拟招专业为行政管理、新闻学、社会工作、法学等专业。学校在当年五月确定具体专业。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根据学校确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我校将于5月底前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未能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按该省份的规定执行)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予以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

(六)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测试合格者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招办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于5月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三)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0553-5910709,招生办公室5910077、5910161

电子邮件:asdzsb@163.com

信息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41002。

注:本简章的相关要求以上级文件为准。由于简章发布时,尚未收到2016年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