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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与政策
发文日期:2023-06-14 09:27:34 编辑:汪启年 点击量: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总数拟定为50人,面向安徽省、湖南省和山东省招生,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具体项目和录取原则如下:

一、招生项目(行当)与计划

分类

行当分组

具体行当

计划

总数

分省计划

备注

安徽

湖南

山东

弦乐

小提琴

5

3

1

1


中提琴

3

1

1

1


大提琴

4

2

1

1


低音提琴

3

1

2



木管

萨克斯

1

1




长笛

1

1




单簧管

1

1




双簧管

2

2




大管(巴松)

2

1

1



铜管

圆号

2

2




小号

1

1




长号

1

1




大号

1

1





打击乐

2

2



小军鼓1

拉弦

胡琴

4

3


1

含二胡/高胡/中胡/板胡

弹拨

琵琶

2

2




2

1


1

含中阮/大阮

柳琴

1

1




古筝

1

1




扬琴

1

1




吹管

竹笛

1

1




1

1




唢呐

1

1




声乐

声乐

声乐

5

5




钢琴

钢琴

钢琴

2

2




合计

50

39

6

5


二、录取原则

(一)湖南省和山东省

依据各省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根据各行当计划数和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安徽省

1.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相应器乐的考生,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钢琴表演只招主项为钢琴的考生。

2.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各行当计划数,按“模块八”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主项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综合分、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主项成绩未达到54分的,不予录取。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