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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文日期:2024-12-03 15:24:56 编辑:招生办公室 预审:汪贻洋 终审:汪贻洋 点击量: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已有90余年的办学历史。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江南名城——芜湖,学校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根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招生计划为10人(各专业间通用),后续会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招生专业见《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申请人可从中选择6个专业填报志愿,若所填报专业均未达到录取要求或所申请的专业当年停招,在申请人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结合本人意愿,学校可安排到其它专业就读。

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马克思主义理论

法学院

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金融工程、财务管理、会计学、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字经济

历史学院

历史学(师范)、世界史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俄语、法语、日语、葡萄牙语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统计学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师范)、应用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化学工程与工艺

地理与旅游学院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

生态与环境学院

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53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系统报名不收取费用。

四、审核录取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已取得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时间安排:

学校审核:202541日至514日。

系统公布拟录取名单:2025515日。

申请人确认录取结果:2025515日至19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于20257月底寄发。

五、相关费用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六、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

咨询电话:+860553-5910161 5910077

邮箱:asdzsb@ah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xx.ahnu.edu.cn/

邮政编码:241002

八、本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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