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2013年被教育部与安徽省政府确立为“省部共建”高校,已有90余年的办学历史。体育教育专业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安徽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省足球人才的培养,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持续发展。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1年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继续招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专业招生考试实行“专项加试、提前录取”。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为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该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与科学人文素养,较强的终身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系统地掌握足球运动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胜任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体育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2021年拟招收60人。
三、报名条件
参加2021年安徽省体育类专业课统一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
四、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1年4月26日-5月2日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依次点击“网上报名”“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网上报名”,填好相应栏目。
2.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60元/人(皖价费〔2009〕60号),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4:30-5月8日16:30日,逾期未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缴费平台(http://jfpt.ahnu.edu.cn),点击“校外用户”——输入账号(身份证号)、密码(6个“0”)和验证码——点击“足球教师试验班”图标——完成缴费(PC端支付宝、微信支付)。或手机关注“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缴费平台”——点击“农业银行平台”——输入账号(身份证号)、密码(6个“0”)和验证码——点击“足球教师试验班”图标——完成缴费(手机端微信支付)。
3.凡是报名参加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无安康码和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除外)。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接受考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检查。
五、专项考试
1.报到: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30-17:30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大门报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自行购买考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考试途中及考试期间),并在报到时提供。
2.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
3.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侧体育场。
4.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专项技术(①传准;②运射);实战能力(比赛)。
(2)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录取工作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安徽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本科综合分达到体育类第一批次(本科)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根据足球专项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足球专项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足球专项考试成绩相同,则以安徽省体育类录取综合分排序录取。
录取原则上在体育第一批次(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录取完毕,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录取日程安排为准。
被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七、颁发证书
学生完成安徽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的学费标准为3850元/生·学年,如有变动,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2.足球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相关信息。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相关招生考试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0553-5910161
体育学院,0553-5910709
安徽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ahnu.edu.cn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ahn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